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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01-02 歐洲中古生活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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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館 GW01-02
《歐洲中古生活型態——百篇精選史料導讀》
●作者前言
●史料選譯
1.查理大帝軼聞
2.善心神父行誼
●導讀精選
1.父子逆倫事件
2.波隆納大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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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前言:

一旦人類共同生活在一起,便會應用社會行為模式;生活型態既存在於古希臘、羅馬時代之前,也存在於近代以來的歷史之中。但是在不同的時代裏,其作用與價值均有所差異。有時,歷史事件會突然闖入人類相互之間的日常行為裏,瓦解一切的體制,然後舊有的那些生活型態便不再理所當然,而被提升至道德層次,備受珍視。多半的情況則是,歷史事件並無涉於人類平日的相互行為,並且掩蓋了一切的體制,然後生活型態變得過於理所當然,陷於平庸乏味,而不受重視。當生活型態在古典時期主要被理解為道德訴求,而在近代則逐漸被視為無關緊要之狀態,那麼居間的時代便是處在一個中間層級。在這種情況下,積極實踐生活型態遂成為中古的一項特徵。本書便是要探究這個特點。......

既讓中古人類直接敘述其當代人的作為,再連接現代的闡釋——「逆向思考」、「琢磨文意」,挖掘作者並未明說、或是無從了解的內幕。倘若有一個自恃無所不知的詮釋者在進行這樣的單獨行動時,既讓死去的人無從加以否認,而同行也不願意替曲解的重要文獻加以辯駁,反倒令人擔憂。無論如何,經由不斷強迫運用眼前的資料,詮釋者的想像力會被相當有效地控制。同時,對於流傳下來的文獻自然不可專斷剪裁。以下的文章,應盡可能前後連貫、未加刪減;少數的省略將透過刪節號來表示,簡潔的注釋則以括弧標明。此外,證詞的選用應盡可能考慮到多樣化。本書所呈現的近百篇章,當容許此種多面向的存在。......

言語證詞的選擇,不應由其文學水平而定,也非按照其提供的資訊量;最為適合的,乃是那些能說明人類之間相互行為、以及作者與他人互動的章節。由於歷史變遷與社會情境都得加以研究,因此文學類型的特色就必須有所注重。本書的成百篇章中,幾近半數的史料是取材自具有歷史取向的著作,亦即編年史、傳記、回憶錄,以及傳說;和一段長時間之後才進行研究的文章相比,親身經歷的樸實報導在其中佔有較大的篇幅。另一半的文章則來自那些可以重現梗概的文獻,約略均分成兩種史料類型:一類為與實際相關、部分屬於官方性質的證書、檔案、信件和手冊;另一類則偏向虛構、抽象,常是個人色彩濃厚的文藝和學術作品。對我們的題目而言,代表一定學術水平的拉丁文獻無疑必須善加利用,因此在揀選之中,並不需要太在意拉丁文作品所佔的壓倒性優勢。至於在我們的史料中,至少有四分之一的篇幅是用各民族方言所撰寫,這個數字對一般人來說著實太少,對專家而言則顯過多。

幾乎所有的文獻均由筆者重新翻譯,雖然在這個過程中仍不斷參考舊有之譯文。每份翻譯都是就特定面向所進行的闡釋,本書亦不例外。但是原文、譯文對照的這種方便之解決方式,將使本書篇幅暴增,因此筆者的翻譯將獨撐全局,在此必須表態。譯文是以德文來呈現,就如我以母語將陌生的文本儘可能地加以理解。首先是必須將表達思路與重點的上下文完整地保存下來,再來就是作者的一些個人風格與特色亦該加以維護,至於形式細節的重現,特別是詞序和句子結構,則是最後一個層次的問題。這次未將中古詩篇改造成德國學究的韻文,有些學養豐富的讀者將會感到惋惜,有些則會竭誠歡迎。......

在我看來,至今的著作在兩個方面均不夠開闊,這乃是顯而易見的怯於突破所致。首先是空間上的侷限,如艾凡斯的《法國中古生活》,或是巴尼、法梭利、維斯卡第合輯成多卷的《社會與服裝》,便有這樣的問題。若以國族的角度來研究中古,將會不自覺地帶入一種連自己都陌生的藩籬;正因為它是我們今日的人很容易理解的,反而需要不計一切代價地加以避免。因此我嘗試致力於涵蓋整個歐洲的視野,並著眼於中古各民族的規模、影響,及其遺緒。在百篇史料裏,有三分之二是出自中古的核心地區:法蘭西、德意志、義大利,各自所佔的比例約略相同;其餘的三分之一裏,英格蘭和西班牙的史料則較北歐、東歐為多。

第二種視野的偏狹,乃是指時間上的侷限;史坦能的《中古世界》和雷•高夫的《歐洲中古文化》即可為例。兩者描繪歐洲中古中期,而忽略自六世紀以來局部的早期發展階段,並且完全剔除直到十六世紀的普遍性變異。但是生活型態的影響與同化力,首先就表現在非常的形勢之中。因此,在以下的近百證詞中,除了有七分之三是由十一到十三世紀的中古中期史料所構成,中古早期和晚期則各佔七分之二。如果我在時空上將整個歐洲中古作為研究範圍,一些長久以來即被討論的顧慮將浮上檯面;至於這些疑慮是否合理,必須由所進行的試驗結果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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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選譯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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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著 (查理大帝軼聞)

「查理自身著一羊皮襖——此物未比聖.馬丁之上衣值錢多少——胸膛已覆,手臂袒裸,乃天意使然而向上帝所供之祭品。其餘人等則穿著節日服飾。若干方自帕維亞前來者,因威尼斯人新近自海外將東方國度之一切珍貴物資輸入其處,遂穿戴夾雜絲質花邊之腓尼基禽鳥毛皮、附有尾翎之孔雀頸背毛羽,昂首闊步,立即熠熠生輝,並飾有泰勒斯之紫色布料,以及金黃衣帶;他人則身著貂皮,亦有人覆上銀鼬毛皮。

「眾人穿梭於森林深谷之間,而後回返,衣飾已遭樹枝、荊籬、刺草所撕裂,因雨水而垂軟,且為獸血、髒皮所塗污。值此之際,查理狡猾言道:『無人可脫除所著之毛皮,直至我輩就寢,畢竟披於身上較易乾透。』依此命令,人人但求顧身而無暇護衣,努力於各處尋找爐灶取暖。旋即返還為查理效勞,直至深夜;而後方被遣回住處。此時,眾人開始脫下極其精緻之毛皮,抑或相當細薄之絲衣;但聞皺摺、接縫之處陸續傳來裂帛之聲,有如摧折乾枯枝椏。眾人為此悲聲愁嘆,抱怨一日之間竟損失如此多之錢財。

「然而眾人卻接得皇帝命令,次日穿著相同之毛皮於其前現身。當此景一出,令眾人側目者已非華服,而為抹布;人人皆因褪色醜陋而呆滯僵直。此時查理故意命令其宮廷內侍:『但且將我輩之毛皮以手拭淨,帶至眼前。』此人捧來之物,絲毫無損、潔白雪亮。查理取之在手,向旁觀眾人顯示,並道出以下話語:『汝輩這終將一死之極笨之徒,如今何類毛皮尚有價值與用途?是我此處以一先令購得者,抑或汝輩不僅是以若干鎊買下、而且價值許多塔倫特之毛皮?』眾人於此際垂下眼簾,無法承受其嚴厲譴責。

史料選譯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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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士 (善心神父行誼)

「某日,腓特烈因職務之故,獲得多頭肥豬;彼加以宰殺,製成燻肉,懸於竈間,作為儲備食糧,以供需要時取用。長老時常加以打量,不樂此物懸於該處。由於此人無法且不願向親戚賠罪,遂心生一聖潔之花招、一善良之詭計、一樁極值得紀念之計謀。每當一見廚下無人,此人便躡足而入;間或一旦有機可乘,此人便遣走僕從。而後架梯登上懸放之處,將對牆之近半燻肉盡皆割下。僅留燻肉之前緣保持完整,使人不致窺見另側之切口。此人行之多日,並將所割之肉分予孤寡貧苦。一如預料,家中之竊案終遭發覺,所尋之竊賊迅速現形。神職者狂怒,長老則不發一語。對方於此時訴苦,彼已耗去教堂修會教士之教俸暨整年之儲糧;而聖潔之士則盡力加以安撫,言道:『好姪兒!汝之適度吃虧,卻勝過貧者死於饑饉。上主將加以補償。』於是腓特烈只得平息怒氣,閉口不言。

「另有一日,安斯菲德前往聖.格瑞翁教堂;吾相信,時為此殉教者之紀念節日(十月十日)。有一貧者追躡其後,糾纏叫喊;由於安斯菲德身無分文,無可施捨,遂命隨行弟子暫且先行。此人步向祭祀升天聖母瑪麗亞之教堂一隅;於聖枝主日,歷任主教慣於在此提供人民贖罪。由於此人身無他物,遂於貧者眼前解開褲帶、褪下褲來。乞者將之拾起,歡喜而去。聖潔之士雖欲加以隱瞞,然而基於上帝之暗示,彼之善行遂藉此良機而得以揭露,以成後世之榜樣。此人自格瑞翁返家,坐於壁爐之旁;當此人不似往常脫去毛皮衣物,再求暖身,腓特烈便語之曰:『閣下且脫除毛皮來暖身!』時為天寒季節,而此人年事已長。此人應曰:『無此必要。』此時,腓特烈回嘴道:『吾料閣下並未著褲。』彼之所以有此猜測,乃因長老臉色已紅。此人最終承認褲子滑落,並未言及善舉。對此回答,神職者大笑,而整樁事件即透過此人而眾所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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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精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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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父子逆倫事件)

這是歷史教化嗎?你應尊敬讓你於世間幸福安康的父母。托缽修士的敘述,乃是對十誡中第四誡所下的註腳,證實了筆法中有《聖經》的那種譴責。這位父親服膺所羅門《箴言》30:8中虔誠之人懇求必需食糧的語句,要求贍養。兒子硬拉父親前往法庭,按《雅各書》2:6所言,乃是富有之人褻瀆上帝之舉。法官對這位父親加以判刑,則有如猶太無道君王希律迫害使徒;而這位父親被拖赴處決的場景,就如《馬加比二書》6: 28中虔誠老者以利亞撒的遭遇;弒父者的屍體處理,則與《申命記》28: 26中,上帝威脅違反誡律者的下場一樣。這本自1340年左右開始、即由位於霖道修院中的方濟會修士寫下的編年史裏面,滿是這類的當代軼聞,與《聖經》中的事件相互映照。出身市民家庭的約翰,想要藉此向生於亂世的城市教徒們提供行為上的道德準繩。

我們則是以另一種態度來閱讀這段故事。這位出生溫特圖爾的修士為我們見證了當代農民的日常生活情形;這些人對於氣候、收成之憂煩,他並不陌生。他的記錄讓我們更接近那些自己無法執筆為文的人群。這篇沒有其他旁證的故事,也是源自於口耳相傳,很可能是在慘劇之後即經由漫遊在外的教團弟兄在霖道直接把消息散播開來。此案在何處發生,無法從拉丁文的表述in territorio Eistavensi中準確得知。在空間上比艾歇斯泰特更密切的是紐恩布格湖畔的艾斯塔伐亞,或稱作司泰菲斯;此處乃薩伏衣一處城堡指揮官的轄區,而這塊地是賜給艾斯塔伐亞–謝諾之領主的。也許他們讓農民失去了財產,但是沒有任何與事者為這個血案而責怪那些撫台的酷政,而約翰也只有間接透過《聖經》的引文來譴責法官;此人可能是領主的一位官員。

所有的憤怒都落在長子身上,雖然他不盡然是因為世代之間的衝突而逆倫,而是站在維護農民權利的立場。父親允許兒子們脫離家庭的控制,並且交付適當的財產,亦即「分家」。以這樣的方式,父親喪失了對子女財產的動用權;同時,兒子們不再與父親同住,而有了自己的家庭。長大成人的兒子並無義務援助一貧如洗的父親;這個時期的法律促進小家庭和私產制的發展,而不再支持著氏族的結合與其經濟共同體。當父親取走兒子的乳牛,就是蓄意而為,公然犯下竊盜罪。不論是一位孕婦,或是一位過路的旅客、車夫,在特別危急的狀況下拿取他人的物品,都不被允許;定居的農家之間,架起了堅固的籬笆。由於乳牛價值不菲,已涉及了死罪;私產意識也在此急劇地作用著。此外再加上十二世紀以來推行地方和平的趨勢,嚴格的肉刑取代了以金錢贖罪。

這個逆子並非毫無奧援;必有某人迅速密告他父親的作為,因此他可以抓到「現行犯」。在逮捕的過程中,他已升格為「舉發者」,屬於見狀呼喊的「檢舉人」之列。這些人之後會成為在法官面前替原告加以保證的「宣誓輔助人」;通常是原告自行將竊賊拖到法院。對於法官和那些陪審員而言,這種法律狀態很簡單:針對現行犯,將不會向層級較高、具有生殺大權的法庭上訴;若原告沒有要求寬宥,竊賊多半立刻被判刑絞死。在執行時,甚至連正式的絞架都不需要,就近有棵樹木便足夠了。不過,法院轄區中的裁判民團體大概仍必須在場,畢竟基本上就是由他們來進行死刑判決的。因此行刑者以一語雙關的方式合法地向他們提問。畢竟偶爾會有人違法處死罪犯,或是由原告親手報仇。這兩者則同時在此處出現。

方濟會修士並不想知道這一切法律方面的行為模式,因為對他而言,父親的形象是神聖的。身為弟弟的人也是如此認為,遂將司法至上解釋成褻瀆上帝;而法官和陪審員也有此意,他們談到這在天主教會中實屬不當;行刑者更是咒罵原告為惡魔之子。一家之主的造物者化身,遭受到了侮辱。敘事者所引用的《舊約》文句即已說明,父權主義的觀念並非基督教所獨有,而且這尤其是受到紛擾的農村社區所期盼的。一般的社會行為模式並不適用於家庭之中,畢竟家庭是一個整體;當其中一人陷入困境,所有成員必定予以協助,而不論堂區神父或法官對此有何見解。在這個事件之後,約翰的編年史直接敘述施瓦本的一次可怕饑荒,農民與其家人受苦受難,同樣動手行竊;但是因為他們全與兒女共享,方濟會修士絲毫沒有加以指責。若有人不承認這個危急之時互助合作的團體,自外於一切的生活型態,將得不到法律保護而無寧日可言,甚至可能被人殺害,而兇手則不必接受制裁。在贊同此理的群眾面前,胞弟為至親報仇雪恨。他還拒絕把被刺死的兄長埋葬起來;收屍乃是近親最重要的義務,只有對於處決的罪犯才會加以拒絕。甚至最為低賤的動物也經由牠們的行為,確認此項復仇實乃天理昭彰。我們這位編年史作者加以贊同,卻沒有想到要去引述第五誡,或是記起擁有司法權之世俗領主有其刑罰的獨占地位。

中古早期的氏族組織早已解體。這戶農家似乎沒有祖先可言;在衝突之中,既無伯叔父從中插手,更無姻親或其他親戚加以干涉;身為弟弟的人並未招集堂表兄弟,而是請朋友幫忙。他在對抗兄長時所乞靈的對象,已不再是像國王羅塔瑞所訴求的祖先,而是有朝一日會繼承家產及聲譽的子孫。不僅僅是農民,包括在中古後期的貴族和市民之中,跨越世代的家庭凝聚力主要是以共同的財產為基礎,而非共同的起源。畢竟此時人類的生存,已很少像中古早期那樣受世仇、殺戮所威脅,而是較常被饑荒所迫,並嫉妒他人擁有食糧。在十四世紀的經濟危機中,家庭再度顯示它就是對抗生活變遷的最佳防護;不過,如今人們的守護神已不再是遠古神話中的始祖,而是無所不在的天父。

導讀精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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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 (波隆納大學章程)

「我輩」指的是一位教授和十四名學生顧問所組成的委員會。這位教授即是與佩脫拉克交情很好的教會法名家:約翰.安德瑞亞。他不但編纂章程,而且在三十年後進行修訂時還受到徵詢;在一年之後,也就是1348年,他以近乎八十之齡死於瘟疫。至於對疾病抵抗力不強的顧問群,則是平均由兩所學院組成,亦即「山內」和「山外」的學生聯盟。在前者的七名義大利學生中,並無波隆納人,而是包括了一位出身科拉爾托伯爵世家的現任主教,一位日後亦擔任主教、出身米蘭之維斯康提執政家族的子弟,以及一位出身佛羅倫斯銀行家族巴爾底的修院主管。至於來自阿爾卑斯山以北的外籍學生,則有來自英格蘭、法蘭西、瑞士、西利西亞和匈牙利的一些直屬主教的執事、主教座堂會士、主教座堂學校的領導者行使職權。這些學生們具有職權與地位,被人以稱呼貴族的某某君來相稱,估計都是成年人。他們在波隆納求學,是為了個人生涯進行專業進修,先前都經歷過自由文藝的基礎訓練。地位並不重要的神學和哲學科目,是由道明會修士主持;教團創建者的墳墓便位於其修道會所之內。在波隆納大學裏,人們更致力於中古晚期最為重要而講究的一項學術:法學。

它分成兩個互有銜接、卻各自指派教授的專業領域,也就是依據教規的教會法和羅馬的民法。關於後者,波隆納兩百多年來都是依據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全》來進行研究與教學;其重心位於《法學彙編》這部羅馬法學集成,並且劃分成三種課程:《舊彙編》(即卷1至24:2)是在上午於正規講座中進行論述,而《彙編中冊》(即24:3至38:3)和《新彙編》(即38:4至卷50)則是在下午的特約講座中教授。至於教會法的課程,則是依賴《教會法大全》;其核心乃是1140年左右由格拉提安在波隆納編纂的《宗教敕令集》一書,由教會法學者負責闡述。此外還添加了有關後期教宗所作裁奪的多部法典編纂,也就是教令。此處的正式和特約講座也是分別在上、下午舉行。

這兩種大全均非法典,而是將原則性和個別性的決斷收集在一起,並無法一眼看清全貌;由查士丁尼和格拉提安所作的規劃,乃是為了在混亂之中加入勉強算是系統性的整理。只有和稱為「注疏」的解說放在一起,這些大全才能當成教科書使用;注疏會指出近似或相反的看法,並且將個案予以普遍化、或是加以界定。自十三世紀初期開始,就有針對羅馬法的「正規注疏」;而前述的安德瑞亞就曾替最新的教令集撰寫具有權威性的注疏。兩百年的法學詮釋工作遂爾告終;學科的講授能夠前後相關、一目了然。在波隆納進行此事的當下,其他地方則迴避了權威文本的注疏工作,而轉向有系統、有條理的評註,較注重的是當時通用的其他法律,例如城市法。一些推動著經院哲學轉向法律實務的新興大學,正與波隆納爭奪法學龍頭的寶座;甚至《羅馬人事略》也在此刻於捧書安坐的法學家們身邊,添上了騎馬持鞭的法官。針對此種新局面,波隆納所採取的就叫做紀律。

由於外來的引誘,波隆納的大學生人數有所減退。早在安德瑞亞的兩代之前,教授們熱烈談論著古代,而數以千計的人就坐在他們腳邊。不過,學生一直都還有數千人,特別是那些家鄉並無大學的外國人。教授的人數同樣在萎縮。並非每一個獲得博士學位的人都能進一步地舉辦講座,尤其是講師靠著學生的聽講費來維生的舊俗已不流行。波隆納的教授們從城市社區那兒取得固定的薪資,一年有一百鎊,或是更多。原本兩袖清風的安德瑞亞,便因此富裕起來。這種支薪的職位乃是人們所渴望的,然而席次鮮少;在十四世紀晚期,波隆納釋出了六個教會法、十二個民法的教職。安德瑞亞身為七個婚生子和其他幾個孩子的父親,不但關照著自己的氏族,還替一個兒子和一位女婿就地安排教職。大部分的教授都和安德瑞亞一樣,乃是市民,擁有房子和地產;他們或是在自家的住宅內、或在出租的房舍中授課。畢竟,作為外來學生協會的大學,尚未擁有自己的建築物。只有全體大會是在道明會的教堂中舉行。

由於教授和學生分屬不同的社區,因此課程是不講情面的。有些身為學生的監督者會控管章程的遵循;每項違規,都要耗去教授和學生的金錢。時鐘尚未盛行;為時二至三小時的講座,是按主教座堂的鐘聲,以及定時祈禱、節慶等教會步調行事。不過,在這個有著六萬居民的大城市裏,人們並沒有對修院中的沉思多加注意。學業被時間、金錢、效率所籠罩。教授每次都必須在十四天之內讓進度達到下一個教學重點,也就是法律篇章中的一個規定好的段落;他就像一部機器,從十月十一日開始,講課到九月八日,通常是兩年為一循環。學生並沒有多少時間在講堂內喧嘩;他們依序參加講座,眾多課程是一個接著一個,另外還有完全針對教材之個別重點所進行的午後複習,以及學術討論。此外,學期數高的學生必須舉辦自己的教學活動,而亞培拉還沒有這個資格。當他們以六至十年的時間就不同的學科加以聆聽與講授之後,就得進行令人膽戰心驚的博士資格考,然後消失。由全體教授所組成的同業團體則留在當地;對於學生的考試、師資的增補,都可以由它作主,但是其他事項則受到學生的嚴格管控。

雖然如此,波隆納的大學和拉翁的主教座堂學校一樣,是一個共同體,甚至比後者少一些緊張氣氛,畢竟流程、方法、課題都準確規範。意想不到的事都被禁止;1347年的章程變更幅度很小,連在1432年的新版章程中,我們這個段落仍有部分是逐字引用的,只是更加精確而已。為什麼這樣一種人類機器可以運作得如此長久?三種原因有助於此。首先,大學是一個有著時間期限的共同體,大多數的成員僅僅參與數年。時間的要素作用於課程表、而非世代衝突的形態上。其中的文章和方法,都已接受歷史的洗禮;當波隆納的法學家們說著「今日」,有時意味著八世紀前的皇帝查士丁尼那個時代。其次,大學是一個專業的共同體,關心的不是教授的家庭和供養,也不是學生的國籍和身分層級,而是僅僅在意如何把規定的拉丁文章進行系統性的探究。這種做法,創造出一種實事求是的人類典型;對於教授波康龐約的戲謔和大學生亞培拉的激情,這種人大概最多只會無力地笑一笑。第三,大學乃是享有權利的教學場所,是一個在法律上獨立運作機構的典範。在章程的表述上,身為城市領主的教宗,以及主教、皇帝、城市社區皆未贊一辭;大學可能是中古時代享有最大自治權的組織。對於每一位知識份子而言,這樣從歷史、社會中抽身,自有誘人之處,然而它卻非目的本身。這種空前的對外自由裏,就包括了粗暴的內部紀律。對於人類在社區和邦盟之間的共處愈來愈艱困,法學教育替一目了然的秩序提供了最佳機會;就像安德瑞亞為波隆納肩負起重要的政治–法律使命,他的學生們則是在資格考之後,各自在其主教轄區和自治城市中作出相同的事。就長遠看來,暫時退出歷史和社會,反而有助於中古晚期的歷史、社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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